根据10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结合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和我校实际情况调整通知,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调整为:本科4人、专科1人,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经个人申请,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位于年级排名前10%,且评奖学金均获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学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及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产生补充推荐名单如下:
金理想 张莉英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11月8日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72-88145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