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姚君毅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775

位师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需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项目申报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请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第一轮评审。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评审的项目数以每学院2个为基数,加上2023年浙江省“ 挑战杯”省赛获奖数量,具体如下:

    校项目实施办公室将于2024年1-2月组织开展校内评审,确定8项拟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命名上交2024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 PDF盖章版本(详见附件2-4)(文件内承诺书、指导教师意见处请插入电子签名

    2.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上交项目汇总表(附件5)。

    3.请于 2024年1月8日16:00 前将上述电子材料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件2743268365@qq.com ,院级评审结束后,纸质材料(其中涉及签字、盖章的页面请务必以扫描件插入)单面打印并装订整齐,提交至南浔校区精益楼南524办公室。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执行。

    5.本次拟申报项目应为2024年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孵化项目。往期已申报过的相关项目不得继续申报。

    联系人:姚君毅戴梦瑶 

    联系电话:0572-8814550、18806555726 

    附件2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 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实施办法通知.pdf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项目管理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