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办理实习免听的毕业班学生,根据《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免听补充办法》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申请免听的手续,因本学期发通知较晚,故本次申请时间延后到2023年10月11日周三下午16点30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来办理。请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钱塘校区综合楼806院办,南浔校区精益楼南506院办。双校区毕业班学生要来办理该项免听申请前均需联系丁老师预约时间。可以找人代办,但是院办丁老师不在则不予办理。
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免听补充办法
随着社会招聘日程与应届毕业生的课堂学习时间的冲突日益凸显,为提升我院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实现高水平就业,在充分考虑学生的实习诉求的基础上,经研究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一、申请对象
面向本学院各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提前进入实习岗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因课程重修冲突需要申请免听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四年制普通本科第七学期、三年制专科第五学期、两年制专升本本科第三学期的正式开学二周内。
三、申请要求
1、学生毕业当学年以前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学生已经通过用人单位面试并收到实习通知。
3、最多只能申请二门理论课程免听。
4、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训、实践教学环节不能申请免听。
四、提供材料
1、学生外出实习申请表;
2、学生外出实习安全承诺书和家长知情告知书;
3、用人单位签署的实习就业协议或实习通知、薪资流水证明(就业协议、薪资流水证明可在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供)。
五、申请流程
1、学生凭实习就业协议或实习通知、家长知情证明材料向任课教师申请;
2、班主任审核;
3、辅导员审核;
4、到院办签订免听规则知晓单
5、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
六、其它规定
1、实习期间学生需与任课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保持联系,不得校外住宿,参加课程期末考核,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
2、终止实习后,学生应主动回校办理取消免听手续,参与课堂学习。
3、若学生在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能提供实习就业协议或薪资流水证明的,取消免听资格,需即刻回校参加课堂学习。
4、若存在如下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免听资格,不能再次申请,并依据查证的缺勤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 在申请免听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2) 实习终止后未及时主动办理取消免听手续;
3) 实习期间违反学校相关规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浙水院信息〔2021〕9号》)废止,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印发《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免听补充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附件1免听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