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者:江一雷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10


为推进学院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促进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院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通过一定的程序,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实现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信息公开相结合,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要求

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努力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工作小组、主要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主体

学院党务公开的主体是:学院党委。

(二)工作小组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党务公开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专职组织员、学工办主任为成员。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校党委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学院党委的重要决策事项及其执行情况,涉及党员、师生、员工利益的重要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等。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师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学院党委的工作分工情况、支部设置及各支委工作分工情况,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民主评议、评比表彰、结对帮扶、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各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师生情况。征求党员、师生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师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受理党员申诉和群众信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师生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日常性党务公开事项,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后进行。

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报总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信息反馈。通过调研、谈话、设立意见信箱等途径,收集党员、师生(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梳理,并立即整改。

4.归档管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应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1.公开形式

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采取召开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和党组织活动、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在党内公开。

2.公开时限

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公开;对于为党员、师生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具体时限要求据党务公开目录规定执行。

三、党务公开目录

目录

公开事项具体内容

公开范围

民主决策

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

一定范围

党委会议事规则

面向校内

党委会议题及纪要

一定范围

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相关文件

一定范围

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及总结

面向校内

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领导重要讲话

一定范围

党代会会议议程及选举办法

一定范围

重大项目安排

一定范围

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定范围

完成上级党组织决定及部署的重大专项活动

一定范围

学院党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定范围

学院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一定范围

思想建设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面向校内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面向校内

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范围

群团组织建设和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一定范围

组织建设

党委委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教学单位情况

面向校内

党委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配备情况

面向校内

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一定范围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定范围

党员发展情况

一定范围

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和支出情况

一定范围

分党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范围

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一定范围

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民主评议情况

一定范围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人员有关规定情况

一定范围

服务群众

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办理情况

一定范围

学院与师生“面对面”制度及落实情况

一定范围

学院领导调研情况

一定范围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情况

一定范围

党风廉政建设

上级纪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一定范围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一定范围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情况

面向校内

落实《廉政准则》和委厅“六不”规定情况

一定范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情况

一定范围

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一定范围

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情况

面向校内

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情况

一定范围

责任追究情况

一定范围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一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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