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批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等文件通知,在认真审阅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通过答辩、访谈等形式,认真甄别筛选后,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以下人员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批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学生第一党支部:刘浩、唐钰瑩、朱涵琪;
学生第二党支部:余晨晨、叶雨琦;
学生第三党支部:肖凯悦、高恬、董思婷、瞿佳乐。
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27日到3月5日,共7天。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党支部直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学生第一党支部王老师:0571-86929086;
学生第二党支部贾老师:0571-86929086;
学生第三党支部郑老师:0571-86929086。
联系地点:教学科研综合楼815学工办。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