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江一雷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585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团支部、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三)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四)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五)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或在校生,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截止到20221010日),团员推优要求满1年以上的团龄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业成绩良好(近一学期内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二、推荐名额

严控推荐数量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由各党支部具体实施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4

三、推荐要求

(一)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教职工须两名正式党员联名推荐。

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发展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严明工作纪律,防止推荐过程中的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四、推荐安排

各团支部对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兼职组织员确认,于331日之前《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备案汇总表》(附件学院团委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学院团委联系人李博安17797193532,邮箱1156904303@qq.com

)党支部在团组织推优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党员群众监督公示后,于412日之前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学院党委审查,电子汇总表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江一雷处。

(三)学院党委在接到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

(四)学院党委审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

(五)学校党校、各二级学院分党校共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训学员考核成绩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1: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样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备案汇总表(填写样表).xlsx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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