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初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1〕78号)等申请条件。
(二)推荐及名额(42名)
软工专业10名,物联网专业6名,数媒专业9人,应用专业4人,装饰专业8人,软工S3人,物联网S2人(暂定,可能依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请各有意向申请同学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于10月16日前交至学工办。
(二)省政府奖学金材料要求。申请学生“在水E方”学工系统内提交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提交《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三)在各二级学院推荐基础上,学生处审核确定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
(四)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当年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但享有相应学校奖学金奖项的荣誉称号。
(五)请严格按要求开展推荐工作,及时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评审为契机,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用优秀学生的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