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年级排名前10%,且评奖学金均获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学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及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产生推荐名单如下:
吴娇 胡欣月 杨励
公示期自10月11日至10月15日止。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17点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86929086。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发布者:孙枭栩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882
经个人申请,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年级排名前10%,且评奖学金均获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学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及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产生推荐名单如下:
吴娇 胡欣月 杨励
公示期自10月11日至10月15日止。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17点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86929086。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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