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兼职组织员推荐、拟发展对象答辩、群众基础调查、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党委审议,决定拟吸收汪思远等14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8日。
发布者:李景龙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581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兼职组织员推荐、拟发展对象答辩、群众基础调查、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党委审议,决定拟吸收汪思远等14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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