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生需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项目申报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可最多推荐3个项目参加校级评审。校新苗项目实施办公室将于2025年2月组织开展校内评审,拟确定8个年度立项项目。
3.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材料
1.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2025年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详见附件2-4)。(文件内承诺书、指导教师意见处请插入电子签名)
2.申报汇总表(附件5)请以“学院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
3.请于2025年1月10日下班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248147308@qq.com。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的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元;学校项目实施办公室确定每个项目的经费,并给予项目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科研经费。
5.有任何疑问请加QQ咨询群了解:698773727
联系人:岳显维,姚君毅
联系方式:0571-82969086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5: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