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姚君毅发布时间:2024-12-19浏览次数:12

各位师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生需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项目申报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可最多推荐3个项目参加校级评审。校新苗项目实施办公室将于2025年2月组织开展校内评审,拟确定8个年度立项项目

3.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材料

1.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2025年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详见附件2-4)。(文件内承诺书、指导教师意见处请插入电子签名)

2.申报汇总表(附件5)请以“学院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

3.请于2025年1月10下班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248147308@qq.com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的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元;学校项目实施办公室确定每个项目的经费,并给予项目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科研经费。

5.有任何疑问请加QQ咨询群了解:698773727

联系人:岳显维,姚君毅

联系方式:0571-82969086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实施办法通知.pdf

项目管理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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