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兼职组织员推荐、拟发展对象答辩、群众基础调查、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党委预审,决定拟吸收李浩卓等14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4日。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兼职组织员推荐、拟发展对象答辩、群众基础调查、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党委预审,决定拟吸收李浩卓等14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