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21届毕业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单项奖学金评定。
2.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二、工作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单项奖学金评定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水院〔2019〕145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水院〔2019〕146号)
3.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择优推荐,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 2 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省级优秀毕业生按专科毕业生人数3%,本科毕业生人数4%的比例,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时间
1.3月1日前完成2021届毕业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2021届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学生处。
2.3月8日前完成省优、校优评审工作,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届省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报学生处。
四、相关说明
1.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
2.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等省教育厅下发后组织学生填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评奖评优为契机,用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激励同学,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联系人:贾晓宇 联系电话:0571-86929086
信艺学院
2020.2.27